拖欠他人化肥款百般抵赖不愿履行,“老赖”田某最终被法院执行局干警找到并拘传。6月28日,被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拘传后,得知自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田某这才急忙与申请执行人樊某进行协商,愿意履行执行款。
2009年9月至2010年上半年,田某以赊欠货款的方式从樊某处购进化肥用于经营销售。2009年9月12日、2010年2月8日,田某向樊某出具欠条两张,后田某陆续向樊某支付部分货款共计27500元,下余货款107700元未支付。樊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田某夫妇诉之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令田某夫妻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田某夫妇不服,以化肥存在在质量问题等为由提起上诉,南阳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田某夫妇仍拒不履行,樊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田某夫妻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但田某夫妻均置若罔闻。6月28日,执行法官得到线索后,立即赶到田某家中,顺利将田某拘传至执行局。到了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给田某做思想工作促其尽快履行,如果再不履行,有可能被拘留。这时的被执行人田某才着了急,急忙对执行法官说愿意偿还。当天,被执行人田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