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文杰 特约记者 丁清凌
核心提示
日前,卧龙区法院发布一批拒执罪典型案例。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份,该院共执结案件2940件,执行到位金额110957.51万元,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45人,限制高消费4892人 ,实施司法拘留362人,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23案25人,其中,判处刑罚5案6人,被告人自行和解并已履行完毕18案19人,对老赖形成了有力的震慑,一部分长期难以执行的“骨头案”得以有效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出售查封财产 获刑两年
邰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卧龙区法院于2016年7月1日判决周某偿还邰某借款本金165万余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周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邰某于2016年11月17日向卧龙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因周某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13日两次被法院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周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今年2月7日,邰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周某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某小区租住两套房屋,每套房租在3000元左右,其中一套房屋用于经营药品,有稳定的收入;周某的妻子陈某在执行期间将该院查封的登记在其名下的奔驰车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但以上收入均未用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情节严重,依法判决周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隐瞒收入情况 获刑半年
夏某与陈某(西峡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卧龙区法院判决西峡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夏某借款本金及利息。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该公司偿还夏某借款本金167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陈某经营有一家茶叶店,每月都有稳定收入。2016年5月执行案件立案后,陈某的银行卡流水高达50余万元,但陈某在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时均未申报所做茶叶生意。因不如实申报财产,陈某被法院司法拘留。
夏某提起刑事自诉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且不如实申报公司及个人财产,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转移资产 获刑并处罚金
宋某等四人诉赵某、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皮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卧龙区法院的调解下,分别于2016年5月31日和2016年10月20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赵某共同分次偿还欠款本息。但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赵某、皮某一直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宋某等四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赵某和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如实申报财产,并频繁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阻碍执行,后赵某长期失联,故意逃避法院执行。另查明,被执行人赵某作为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一任法定代表人在拥有名车、房产、公司股权等大量财产情况下没有履行还款责任,并在获得大额贷款后,又通过频繁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采用躲藏等手段逃避法院强制执行,二被告人隐匿、转移资产、逃避责任的主观恶意明显。被告人赵某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情节严重,被告人皮某作为南阳某电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对公司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经审理,卧龙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撤销前判决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皮某元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