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特约记者 丁清凌)10月22日,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腾房”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
2015年8月,吴某与吕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吴某将其位于张衡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的某小区单元房卖给吕某,总房款33万元。合同签订后,吕某按约定支付了21万元,余款经吴某催要一直未付。吴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限吕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房屋恢复原状退还给吴某。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吕某在交付房屋尾款时骨折住院,因联系不畅,双方产生误会。了解情况之后,执行干警考虑到吕某已花费20万元将房屋装修,如腾出房屋将造成损失,遂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吴某同意将房屋继续卖给吕某,吕某也主动将尾款全额交付并按照现在市场房价补交给吴某12万元,吴某表示以后积极配合吕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案圆满执结。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