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为了不还钱 一口吞借条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特约记者 丁清凌 通讯员 王万萍)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潦河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庭前调解时,被告人竟吞了借条。当法官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时,被告人杨某连声道歉,重新写下借条。

    当天,庭前调解时,被告杨某拿到原告出示的借条和收条原件后,将证据撕得粉碎并吞食。而后,杨某若无其事地返回庭里说:“我把原件吃了,看你们能怎么办?”承办法官告知杨某,其行为已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扰乱法庭秩序,法庭将通过法定程序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杨某一听后悔不已,请求法庭不要拘留他。

    在法官的训诫和批评教育下,杨某诚恳地承认了错误,重新书写了借条、收条,并写下了悔过书。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原告和被告当庭达成还款协议。

责任编辑:D     

文章出处:7月18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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