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拘传老赖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8-05-19 11:38:12


    日前,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把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赵某拘传至法院,经过多轮协商,终于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为法官在执行工作中的付出和公正执法的精神表示感谢。

    2016年,王某与赵某签订了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王某向赵某提供某品牌白酒。2017年1月21日,赵某向王某出具供货结算单,赵某应向王某支付货款32500元,后经王某多次催要,赵某一直推诿不还,王某遂将赵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后,法院判决被告赵某向原告王某支付货款325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赵某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仍拒不履行义务,并且赵某长时间逃避执行,玩失踪游戏。日前,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得知赵某出现在辖区一出租屋内。执行干警立即行动找到赵某,将出租屋内的赵某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执行局,赵某声称自己确实没有能力履行,只有一套住房已经抵押,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财产,经调查,除了已经抵押的房屋,赵某确实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由于申请人在外地,承办人只有通过电话进行协调,告知其执行情况并积极对此案进行调解,拿出合理解决方案。调解伊始,双方对还款总额,还款时间等存在很大差异,和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和申请人的沟通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和解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人先偿还1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直至所有欠款项偿还完毕为止。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赵某的朋友赶到法院送来了1万元执行款,并承诺将按照约定定期偿还剩余欠款,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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