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5月15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耐心说服教育,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并亲自将10400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手中,让年过七旬的老人获得了赡养费,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敬老爱老的优秀传统。
尹老太与丈夫共育有三子一女,均分门另过。丈夫去世后,尹老太一直在外租房独自生活。2016年5月,尹老太患脑梗死住院治疗,出院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除二儿子外,其他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尹老太遂将子女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尹老太随二儿子生活,不再支付赡养费;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三子和女儿每月支付400元;尹老太的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四被告平均分担。判决生效后,尹老太的长子、三子和女儿拒不履行,尹老太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的说服教育,尹老太的子女们履行了部分义务。5月15日,尹老太再次向卧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来上次执行结束后,尹老太的子女们又有10个月未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拿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反复做尹老太子女们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不仅仅是拘留,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尹老太的子女们表示愿意支付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的赡养费、医疗费,并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尹老太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为避免尹老太再次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协调给尹老太办理了专用账户,并要求其子女每月及时汇赡养费。从尹老太家中出来时,尹老太握着执行法官连声感谢,执行法官留下联系方式后叮嘱尹老太,若其子女们再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可随时与执行法官联系处理。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