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老赖”拒不履行执行款被拘留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8-05-10 11:14:27


    邱某经父亲同意后向父亲的朋友王某转款46万元,到期后王某却拒绝偿还,无奈之下,邱某将父亲及王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应偿还邱某46万元及利息,但王某拒不履行。5月12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王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处以拘留十五日。

被执行人王某是申请人邱某父亲的朋友。2015年,王某因资金周转紧张向邱某的父亲借款,后邱某经其父亲同意向王某的银行账号转款46万元,之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在2016年6月之前还清。借款到期后经邱某多次索要欠款未果,王某遂一纸诉状将父亲及王某两人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王某支付欠款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邱某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邱某依法向卧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向被执行人到法院,但王某均置若罔闻。

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权利人利益受损,法律尊严遭到蔑视。为了彻底执结此案,5月12日凌晨,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一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堵在了家中,王某被拘传至法院谈话。

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对其释法说理,但王某仍避重就轻,一直“哭穷”,丝毫没有履行还款诚意,且一直推卸责任。鉴于王某蛮横的态度及其拒不履行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被执行人王某藐视生效判决,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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