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拒不执行,被执行人赵某心存侥幸地以为可以逃避债务,最终在法律威慑下还是得乖乖还钱。5月4日,卧龙区法院成功和解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申请人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过来的2万元执行款,向法官连连致谢。
2016年,王某与赵某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约定由王某负责某工程项目的模板工事宜。2017年1月21日,赵某向王某出具工程结算单,赵某应向王某支付工程款234200元,后经王某多次催要,赵某一直推诿不还,王某遂将赵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被告赵某于2018年3月30日前向王某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费用234200元。协议生效后,被告赵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依法向卧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赵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赵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但赵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本人财产状况。案件承办法官多次上门给赵某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其说明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还将以拒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拒不履行义务。5月4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赵某拘传至法院,再次向其释法明理,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如再不主动履行义务,带给他的将是被强制拘留的后果。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说和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赵某终于答应与申请人和解。
在执行法官主持下,申请人也作出了让步,被执行人赵某和申请人王某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为表诚意,被执行人赵某主动履行了2万元执行款,剩余欠款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和解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