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五一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细致、高效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2017年9月6日,杨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2分,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借款到期后,李某向杨某催要,均被杨某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李某将杨某告上了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杨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某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拒不履行,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杨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但杨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本人财产状况。案件承办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杨某进行了财产查控,未发现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给杨某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其说明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还将以拒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刚开始,执行法官还能联系到杨某,后来杨某就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大门也紧锁,案件陷入了僵局。
5月2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说被执行人杨某出现,执行法官随即驾车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当即亮明身份,并再次向其释法,督促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义务,可被执行人态度强硬,一直在辩解没钱还债,企图蒙混过关。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强制将被执行人杨某带回了执行局。
到了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警告杨某如果再不主动履行,将会被依法拘留。杨某见法院来真格的,当即软了下来,不停地打电话联系亲戚和朋友积极筹款。当天下午19点,被执行人杨某的家人匆忙赶到法院,送来了全部执行款,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亲手交给了申请人李某。接到全部执行款后,申请人李某对被执行人表示谅解,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