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思阳 特约记者 丁清凌
5月15日下午,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到靳岗街道香铺村大西组,将10400元赡养费、医疗费执行款送到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尹老太太病榻前。这是该法院执行干警第二次到尹老太太家中送执行款。
仨儿一女 却只有一人尽赡养义务
尹老太太与丈夫周某有三子一女,均已分门另过。丈夫去世后,尹老太太一直在外租房独自生活。2016年5月,尹老太太患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尹老太太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除二儿子外,其他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尹老太太遂将子女诉至法院。
2016年12月19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尹老太太随二儿子周某乙生活,周某乙不再支付赡养费;长子周某甲(残疾)每月支付200元赡养费;三儿子周某丙和女儿周某丁每月支付400元赡养费;尹老太太的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四被告平均分担。周某甲、周某丙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5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
判决生效后,周某甲、周某丙、周某丁拒不履行,尹老太太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周某丁通过转账履行了给付义务,周某丙被拘留后履行现金4619元。考虑到尹老太太卧床不起,急需用钱且需要家人照顾,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将执行款送到其家中。
拖欠赡养费 老人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5月2日,尹老太太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来,上次执行案结束后,周某丙、周某丁又10个月未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案件分配到执行干警靳志刚手中后,他反复做尹老太太子女的思想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不仅会被拘留,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靳志刚的不懈努力下,周某丙、周某丁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将执行款送至法院。为避免尹老太太再次申请强制执行,靳志刚给尹老太太办理了一个专用账户,让其子女每月及时汇入赡养费。
送完执行款临走时,尹老太太躺在床上一个劲儿地感谢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告诉尹老太太,以后子女们若再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可随时与他们联系。至此,该执行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