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不仅让我拿回了借款,还化解了我和邻居多年来的恩怨。”刘某说道。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不懈努力,耐心调解,促使被执行人张某承认错误,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2016年10月11日,张某因急需用钱向邻居刘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半年后还清。但借款到期后,张某却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做出由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2万元及利息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没履行付款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对其进行劝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后来,张某为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还更换了电话号码。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经过多方打听,得知了张某的联系方式,遂与其进行电话沟通,郑重告知张某案件已到了执行阶段,必须履行,如不履行,会被拘留、罚款甚至按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责,一旦判刑,将对个人、家庭及子女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从情理上指出双方系邻居,以后有困难要互相帮助,不要因此成为陌生人、仇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张某终于愿意与申请人和解,同意履行执行款。当天,被执行人带着23000元执行款赶到法院,执行法官也通知了申请人刘某,双方在执行法官见证下握手言和,案件圆满执结。
至此,一起困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多年的恩怨也随之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