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强制拘留“老赖”还钱悔过

  发布时间:2018-04-13 11:30:47


 日前,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以和解执行的方式执结了一起多年未结的执行积案,被执行人李某当日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4月30日,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李某向宋某借款18000元,并向宋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利息为2分,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其后,宋某多次找李某追要借款,均被李某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宋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2012年6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宋某支付货款18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查到被执行人的下落,案件陷入了僵局。

近日,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最终将被执行人李某堵在了出租屋内,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局。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电话通知申请人宋某到法院参与调解。考虑到被执行人失踪多年,申请人借款一直无法得到偿还,为避免双方见面发生不必要的事端,执行法官遂召集双方当事人家属参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都能从实际出发,并督促申请人对被执行人适当做些让步,能让其尽快还款;对于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则要求其拿出诚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必要的司法强制措施。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双方当事人都深有感触。执行法官趁热打铁,进一步说服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李某同意筹钱还款。当天下午18点,被执行人李某的家人拿着筹来的20000元执行款,交给了执行法官,李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写下悔过书,在得到申请人宋某的谅解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至此,一起历经多年未执行完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了结。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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