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即将被送押 筹款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8-04-24 11:17:50


本报讯 (记者刘亚芳 通讯员常照军)近日,卧龙区法院决定对“老赖”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即将被送押拘留所时,吴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履行了14万元执行款。

2015年10月5日,吴某向皮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2分,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吴某却以手头紧张没钱为由,拒绝还款。后经皮某多次催要,吴某仍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皮某将吴某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吴某与皮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吴某在三个月内偿还完毕,但调解生效后,吴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皮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法官立即向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吴某尽快履行义务,但吴某为了躲避执行一直消失不见。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吴某,并将其强制传唤至法院。

在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耐心做被执行人吴某的思想工作,并析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利害关系。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吴某实施司法拘留。在即将被送押拘留所时,吴某迫于法律威慑力,表示立即筹款履行。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吴某的家人带着执行款急匆匆地赶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鉴于吴某的悔过态度和积极履行义务的表现,法院决定对其解除拘留,案件圆满执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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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8年4月24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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