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历时七年的执行

  发布时间:2018-04-07 11:13:37


本报记者 张萌萌 通讯员 常照军

近日,卧龙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和解执行的方式执结了一起长达七年之久的执行积案,被执行人杨某当日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9年,张某给杨某送红砖24万块,砖款为5.1万元,杨某向张某支付2.6万元后,并向张某出具借条一份,下欠余款2.5万元。其后,张某多次找杨某追要,均被杨某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张某将杨某起诉至法院。2011年,卧龙区法院判决杨某向张某支付货款2.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张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查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从此杨某失踪不见,案件陷入了僵局。3月23日,执行法官赵显洲突然接到申请人张某的电话,电话中张某急切地告诉他发现了被执行人,让他赶紧到现场。赵法官赶到现场后,经核对,正是失踪了7年的被执行人杨某。杨某被带回法院执行局,赵法官考虑到申请人的过激情绪,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事端发生,遂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参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赵法官对申请人情、法兼施,循循善诱,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从实际出发,对被执行人适当做些让步,尽量宽限让其有时间筹款偿还欠款,不要给其太大压力;对于被执行人,则要求他拿出诚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必要的司法强制措施。经过赵显洲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申请人渐渐恢复了理智,被执行人也深有感触,放弃了抵制思想和侥幸心理,执行法官趁热打铁,进一步说服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最终,在赵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当天下午6点,被执行人杨某用微信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支付了全部欠款本金和利息共计3.5万元,并主动承认错误写下悔过书,得到申请人张某的谅解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至此,一起历经七年之久的案件一朝了结。6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4月3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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