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人难找,财难寻”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办案人员。 3月16日,为了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卧龙区法院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动,成功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车辆扣押。
因公司经营所需,梅某向郑某分两次借款100万元。2015年6月20日,梅某就借款向郑某出具借条一份。2015年12月22日,梅某因病去世,该两笔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未付。梅某的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4日,股东为梅某、梅某的妻子周某及周某的妹妹,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梅某。梅某去世后,郑某对此向周某催要借款,周某均以种种理由搪塞不还,郑某遂将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经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郑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周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郑某遂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多次传唤、寻找被执行人,可周某却玩起了失踪的游戏,拒不到庭。经进一步查询,执行法官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翼虎牌汽车。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卧龙区法院作出关于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汽车的执行裁定,并向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3月16日,执行法官接到交警部门电话,通知前往交警支队交接法院委托协助扣押的福特翼虎牌汽车。接到通知后,执行法官和同事们一起赶到现场,经确认,被扣押车辆系法院已经查封的车辆,在迅速办完查扣车辆交接手续后,于当天晚上依法扣押。
今年以来,卧龙区法院主动出击,与交警联动执行,对破解长期以来被执行人车辆难以查扣问题积累了经验。今后,该院将不断加以总结,不断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注重实际效果,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誓让“老赖”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