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及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促使“老赖”王某主动现身并联系执行法官,成功帮申请人张某要回了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王某和张某原是朋友关系。2015年4月,王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由于信任张某就没让王某打借条,也没约定利息。2016年6月,张某家中出事需要用钱,便找王某要钱。王某承认借款3万元的事实,但推诿自己没钱偿还。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王某偿还3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仍拒绝履行,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没想到被执行人王某以申请人也欠自己钱,现在没钱等理由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王某均躲避不见,执行法官又数次到被执行人居住地走访,积极联系其邻居及家人协助执行,但被执行人仍顽固抵抗,拒绝履行。鉴于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法官通过“四查”后果断将其银行账户查封。
2月5日,当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后,这下可把王某给急坏了,遂打电话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当天,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当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并得到申请人张某的谅解,其银行账户也解封了,案件圆满执结。
有效运用网络查控平台,让法院执行干警们“足不出户”,犹如一把利剑直指“老赖”心脏,逼其主动现身来履行。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仅书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手段,也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