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为了我这八千元执行款没少费心,也给你们找了很多麻烦,真心感谢你们!” 2月5日,当拿到8000元执行款后,申请人刘某握着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连感谢。
2016年8月,廖某向刘某借款8000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到期后,刘某多次上门催要无果,遂将廖某诉至法院。后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协议到期后廖某仍拒绝履行,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廖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将廖某传唤至法院,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廖某以经济困难、暂无力支付能力为由,请求分期付款。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后,被执行人廖某既不偿还欠款,又想尽各种方法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均被其听到风声后躲藏,避而不见,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2月5日,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刘某提供的线索,称发现了被执行人廖某的踪迹。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和同事一起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在申请人的协助下将廖某带回了法院。
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廖某详细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当前对拒不履行义务所采取的打击力度,再不主动履行等来了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在执行法官耐心说服教育和法律威慑下,廖某终于主动承认了错误,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提出愿意履行全部偿还义务。当天,在执行法官见证下,被执行人廖某履行了全部偿还义务,并写下悔过书,和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