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赵法官吗,我把被执行人杨某的汽车给逼停了,请你赶紧来,这次他可跑不掉了。”3月23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赵显洲突然接到申请人张某的电话。放下电话后,赵法官立即带上同事赶到现场,并将被执行人杨某连人带车一起带回了法院。
这起案子,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09年4月30日,张某给杨某送红砖24万块,砖款为51000元,杨某向张某支付26000元后,于2009年7月9日向张某出具一份下欠余款25000元的借条。其后,张某多次找杨某追要,均被杨某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张某将杨某起诉至法院。2011年6月20日,卧龙区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张某支付货款250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张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查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从此杨某失踪不见,案件陷入了僵局。
3月23日,执行法官赵显洲突然接到申请人张某的电话,电话中张某急切地说发现了被执行人,让执行法官赶紧到现场。赵法官赶到现场后,经核对,正是失踪了7年的被执行人杨某。赵法官把杨某连人带车带回法院后,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可杨某根本就不当回事,一直说自己没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杨某有能力履行义务,但逃避执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到法院要来硬的,被执行人杨某当场软了下来,请求法官给他点时间,并说自己的车子里有8000元钱。当天下午18点,被执行人杨某利用微信转账和现金的方式支付了全部执行款35000元,并主动承认错误写下悔过书,得到申请人张某的谅解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案结圆满执结。
看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握手言和,赵显洲法官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律不容亵渎,法律尊严更不容侵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院的职责,奉劝那些心存侥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吸取教训,不要以身试法,那样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