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法官耐心调解“老赖”认错履行

  发布时间:2018-03-15 10:23:12


    3月13日,拿到33500元赔偿款的申请人邢某握着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党阳的手感激地说:“终于拿到了赔偿款,谢谢法官!”

    2016年8月9日,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步行的行人邢某相撞,造成邢某受伤。同日,邢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23559.36元。后经鉴定,邢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出院后,邢某多次找刘某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将刘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各项赔偿62421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支付,邢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法官党阳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耐心释法,促其尽快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党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刘某促其履行义务时,刘某都承诺一定尽快履行,可每次都没有兑现承诺,一分钱也没付。

    3月6日,为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党法官和同事们一起把被执行人刘某带回了法院。在法院执行局,党法官反复向刘某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被执行人刘某仍不为所动,拒不履行。鉴于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形,为维护法律尊严,提升法律威慑力,法院依法对其处以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当天,被执行人刘某被送进了拘留所。

    被执行人刘某被拘留后,党法官并没有觉得轻松,而是想尽办法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给申请人一个满意的答复。3月13日上午,党法官来到拘留所和拘留所的魏所长一起看望了被执行人刘某,耐心细致地向其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再次向其说明如果拒不履行等待他的将是更为严厉的惩罚,不光使其信誉受损,而且在生活中也会处处受限。最终,被执行人刘某在党法官和拘留所的魏所长联动耐心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申请执行人邢某的让步和谅解下达成了由被执行人刘某赔偿申请人33500元的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执结。鉴于被执行人刘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履行了全部执行款并得到申请人谅解的情况下,党法官决定提前解除对其实施的司法拘留措施。

    该院执行局局长江毅轩表示:“随着当前破解执行难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老赖”不在少数,只有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课、思想道德感化课、心理疏导辅导课,让被拘留人员懂法、知法,放下固执偏见,静下心来反思正视问题,才能从源头上消除社会对抗矛盾。实践证明,法院、公安密切协作,联动开展被拘留人员的调解工作效果显著,既能充分保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省法院诉讼成本,减轻法院执行压力,又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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