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么冷的天还在为我的案子奔波,谢谢你们!”1月25日,申请执行人倪某握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2014年9月11日,方某因生意需要向倪某借款5万元,双方写了借条并约定利息为1分,借款期限为6个月,倪某将5万元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给了房某。合同到期后,倪某找房某催要借款及利息,房某找各种借口推诿不还,倪某遂将房某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房某向原告倪某支付借款5万元,利息支付还款期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房某仍不履行,倪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被执行人房某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遂多次联系房某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房某保证随叫随到,随后便玩起了“捉迷藏”,人找不到,电话也不接,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1月25日,申请执行人倪某打来电话说“老赖”房某出现在本市火车站,请执行法官速到现场处置。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往火车站,在申请执行人的协助下,将房某抓获并带回了法院。房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耐心释法,但其依然态度坚定,拒绝还款。
鉴于被执行人房某拒不履行的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当看到拘留决定书时,心存侥幸房某傻了眼,主动请求执行法官愿意和申请执行人和解。在执行法官的允许下,房某打电话联系家人,让家人筹钱还款。当天下午,房某的家人拿着筹借来的5万元现金急匆匆的赶到了法院。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