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常照军
1月16日,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张某耐心细致的劝解,最终促使其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
2015年4月11日,张某因建房缺少资金向邻居刘某借款3万元。2016年,刘某有事急需用钱,就去找张某索要借款,张某推诿自己没钱还。在多次索要未果后,刘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对其进行劝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刚开始,张某满口答应一定尽快履行,后来执行法官再联系他时,张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接了电话后就是沉默不语。
1月16日,鉴于张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将其传唤至法院。到了法院后,张某一直低头不说话,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给其讲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又从情、理、法方面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劝解,提醒他在有难的时候,邻居愿意伸手帮助,甚至在建房期间两家因小事闹得不愉快,邻居也没有让他还钱,现在邻居急需用钱,他却拒不偿还借款,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张某主动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与申请人和解。当天,张某让家属拿来了全部执行款,当面交给了申请人刘某,两人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