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腾房 法院强制清场

  发布时间:2018-01-10 10:38:10



    “出发!”2018年1月9日上午9点,随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江毅轩的一声令下,该院18名干警冒着严寒赶往执行现场,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鲁某腾房一案,并顺利将涉案房屋腾空移交给申请人。

    2015年5月20日,刘某、王某与鲁某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有其所有的1-4层60间商业房由鲁某承租,租期15年,年租金为230万,并约定了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刘某、王某依约将房屋交由鲁某承租,可鲁某却未按约定支付第一年房屋租赁费230万元,仅陆续支付了186万元的房租,双方为此产生矛盾。  

    鲁某承租房屋后,先后与徐某合伙开办了无季年华酒店,与屠某、王某某、张某合伙开办了诚惠购物超市。无季年华酒店、诚惠购物超市开业三个月后,刘某、王某在距酒店20米的地方搭建了车子棚,鲁某提出异议称影响其消防通道及其商业外观,刘某、王某并不认同,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在鲁某未依约履行房租交付义务后,刘某、王某将鲁某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双方解除租赁合同,鲁某依法支付拖欠的房租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审理后,判决原、被告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被告鲁某支付拖欠二原告的房租1015001元及违约金46万元,并将房屋腾空后交付给原告。法院判决后,被告鲁某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7月19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鲁某起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鲁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耐心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鲁某满口答应尽快履行义务,几个月过去了,可被执行人始终无动于衷,推诿拖延,长时间占用房屋,使申请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鉴于被执行人鲁某拒不配合腾房,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强制腾房程序。1月9日上午,在该院执行局局长江毅轩、副局长谭猛的带领下,八辆警车,十八名执行干警,六名公证人员直扑执行现场强制执行。

    “开始执行!”随着谭猛副局长的一声令下,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物品进行了清点、登记、装箱,并登记在案。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法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了全程录像、拍摄,保存了相关证据。经过近七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涉案房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执行局局长江毅轩表示,此次腾房行动能够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了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体现了法律威严。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全程监督,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重拳铁腕严厉打击“老赖”。今后,该院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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