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淯政 通讯员 丁清玲)12月26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并进行执行款发放仪式。
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刘元伟介绍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的成果。今年以来,卧龙区人民法院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337件,执结324件。特别是11月15日至今,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1件,已全部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后,该院执行局局长江毅轩通报了4起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2014年,某县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开招标,修建市XAO13线白河大桥改造工程,某公路建设公司中标。至2016年5月20日,某县交通运输局仅支付工程款900万元,余款2365.16万元经某公路建设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某县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
今年4月27日,法院判处某县交通运输局向某公路建设公司支付工程余款。判决生效后,某县交通运输局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某公路建设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累计向其履行1246万元。12月18日,法院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300万元存款进行扣划,后被执行人于12月26日主动向法院执行款账户转款259.58万元,并向法院承诺在12月31日付清余款。
发布会结束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龚超以现金支票的方式,向上述案件中26名当事人发放已执行到位案款559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