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丁清凌
昨天下午,在卧龙区法院新闻发布厅,王某等十几位农民工一直在焦急地等待着。当天,卧龙区法院在这里举行2017年民生案件执行情况发布会,但是会议最重要的一项议程就是为这十几位农民工代表发放559万元工程款。最后王某等人领到这笔钱时,高兴取代了刚才的紧张,因为按他的话说:“这一下都有钱过年了。”
2014年,某县交通局向社会公开2014年某县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开招标修建南阳市XA013线白河大桥改造工程,某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到2016年5月,某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完成工程量价值3000多万元,可是某县交通运输局仅支付工程款900万元,余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支付。
2017年4月,卧龙区法院判处某县交通运输局向某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365.1638万元。判决生效后,因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向卧龙区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其履行计1246万元。12月18日,卧龙区法院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300万元进行扣划,后被执行人于12月26日主动向法院执行款账户转款259.5819万元,并向法院承诺在12月31日付清余款。
据了解,今年,卧龙区法院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337件,执结324件,特别是11月15日至今,该院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1件,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