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子网络骗婚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7-12-12 14:11:31


     90后女子隐瞒未其离婚的事实,并以与他人结婚做幌子,索要彩礼,骗取财物。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其退赔配害人韩某的损失53165.80元。

    2011年8月6日,柴某与周某登记结婚,2017年2月23日经唐河县法院调解离婚。2015年1月,柴某在与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聊天软件陌陌认识了被害人韩某,并与韩某确立恋爱关系。2015年上半年,柴某以与韩某结婚为由,索要彩礼,以所管理的工人受伤需支付医疗费等为由,多次骗取韩某共计53165.80元。

    法院审理认为,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柴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未退脏等量刑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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