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账户被盗刷 短信无提醒

警方调查发现,受害者手机被黑客植入木马 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7-11-20 07:59:34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特约记者 丁清凌)银行卡在手中,卡里的钱却被人取走,明明办了短信提醒,却一条短信也没收到。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梅溪法庭审理了一起储户告银行的案件,一审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账户被盗 48万巨款不翼而飞

    2016年11月9日,市民王先生在某银行开了账户,同时开通有短信提醒业务。同年11月18日16时许,王先生的外甥给其转款50万元,让王先生给他买房子。钱到账后,没有任何短信提醒。当晚,王先生打电话确认,外甥称已经把钱打给他了。王先生怀疑是银行的系统出了问题,遂让妻子张女士去银行查询余额,发现卡上只有10万元钱。张女士在取款机上取了2万元后,发现卡里的余款已不翼而飞,账户余额仅为47元,余额变动仍然没有短信提醒。

    次日,王先生到某银行查询,通过银行打印的清单,发现卡中的钱分11次被取走480970元。王先生立即在某银行办理了挂失,并向光武派出所报警。

    ■手机中毒 短信提醒被屏蔽

    巨款被盗走,王先生认为某银行技术安全不到位,致使自己的钱莫名其妙地被转走,某银行应承担全部责任,遂将某银行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

    某银行则认为已尽到安全告知义务及风险提示义务,王先生的网银系统及手机银行转账系统均符合银监局的安全标准,操作流程规范合法,不存在安全隐患及漏洞。案发后,光武派出所立即将此案告破,制作木马病毒的黑客也已被抓获。该木马病毒植入手机后,一旦发现卡内有大额存款,就使手机黑屏,屏蔽银行发给用户的短信提醒,在用户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盗取存款。故王先生的存款被盗是因为其在手机上点击链接时植入木马病毒,该木马病毒攻破王先生的手机系统,从王先生手机上盗取银行卡信息造成的,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举证不能 银行承担全部损失

    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银行给王先生办理了储蓄卡,并开通了手机银行,王先生就成为这种产品的使用者,某银行首先要对所发储蓄卡的安全性予以保障,防止持卡人信息、密码等数据被轻易盗用。从王先生到被告某银行处办理银行卡之日起,原、被告之间就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被告就有义务提供安全有效的服务,保障王先生的个人结算账户资金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某银行不能证明双方发生争议的款项为王先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支取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故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D    

文章出处:11月20日《南都晨报》第C5版:警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