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见利忘义员工 盗窃老板20余万

发布时间:2017-09-04 15:53:01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丁清凌)自幼跟着汽修部老板学修车,可是他却屡次偷师傅的钱,最后一次竟撬开保险柜,偷走现金17万元及一部分金银首饰财物折合20余万元。近日,卧龙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郑某原系南阳市鸭河工区皇路店镇一汽修部员工,自幼跟随老板董某做学徒,两人师徒关系较好,但是他却一次次把行窃的目标瞄向了师傅。2016年10月的一天上午,郑某将汽修部一楼柜台抽屉中的3000元现金盗走。2017年3月份的一天,郑某把一楼的监控开关关掉,随后偷走1500元。2017年4月27日下午,郑某又趁董某不在修理部的机会,把其放在二楼卧室内保险柜中的17万余元现金、一个树叶形状千足金手镯和一个玉坠盗走。案发后,郑某如数退还了盗取的财物,取得了董某的谅解。

责任编辑:D     

文章出处:9月4日《南阳晚报》第W8版: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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