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开着豪车不还钱法院强制扣押

  发布时间:2017-07-10 07:49:43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了别人的钱,实在没钱还可以和申请人协商宽待还钱期限,但被执行人张某夫妇拒不还钱且开着豪车招摇过市,根本就没把法院判决当回事。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举报,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车辆拦下并扣押。

2015年初,居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某和郑某,其二人系夫妻关系。同年的3月4日,居某在郑某的担保下,与张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借出16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借款利率为22%。合同到期后,经居某多次催要,张某夫妇拒不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居某遂将两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夫妇偿还其借款16万元及利息。

2016年12月7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而被告张某夫妇经案件承办法官合法传唤后,均拒绝到庭应诉,法院遂缺席判决张某和郑某向居某支付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某夫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居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通知,两人始终避而不见。经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后得知,张某名下有一辆丰田霸道牌轿车,但执行干警想尽一切办法也没能找到车辆下落。近日,在申请执行人居某的积极配合下,张某的车辆终于现身,该院执行干警接到情况后迅速出击,顺利将张某的轿车截停后扣押。

该院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刘元伟表示,如果张某夫妇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的义务,下一步法院将依法对扣押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面对有支付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老赖,卧龙区人民法院将穷尽措施坚决打击老赖们的嚣张气焰,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C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