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高新区法庭就成功的调解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被告人王某的姐夫张某和被害人李某均是本市某一大型市场的商户,在案件发生之前存在生意上的合作关系,被告人王某也在该市场做临时工。2009年7月,王某和李某因小事发生争吵,双方纠集朋友进行厮打,王某在厮打过程中将李某打成轻伤。卧龙区检察院针对本案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李某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其各项损失。
案件在审理当中主审法官发现双方同在一个市场经营,曾经是生意上的伙伴,如果草率的判决只会使双方的积怨更深,为此决定对本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积怨深,当事人拒绝见面反对调解抵触情绪非常大,调解起来工作难度非常大。但是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被害人李某在双方达成谅解后,主动要求撤销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免予处罚。最终,这起因故意伤害而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