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土地边界引纠纷 邻里大打出手

  发布时间:2017-09-05 16:44:02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魏锞)因土地边界问题引发邻里纠纷,致一人受轻微伤。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处杨某支付岳某赔偿款6411.26元。

    杨某与岳某是同村村民,两家承包的责任田相邻。2016年10月9日,杨某与岳某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杨某对岳某拳打脚踢,继而用棍棒殴打,致使岳某右眼受伤,眼睑红肿。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岳某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等共计9270.54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在因土地使用问题引发纠纷时,本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化解纠纷,但双方却为此发生厮扯并致原告轻微伤,故原、被告双方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均有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原告承担10%的责任,被告承担90%的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D    

文章出处:《南都晨报》第C7版 2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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