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视频会议结束之后,卧龙区法院党组随即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当天下午布署到位,迅速启运了落实机制,并在立案、审理、执行及协调机制等方面,制订了具体措施,确保“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能够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为民措施能够给他们带来“雪中送炭”的暖暖情意。
一、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审查,优先立案。
启动电话预约立案,到辖区农民工所在地立案,口头起诉及到立案大厅优先办理等多项服务措施,尽快解决好农民工不会诉或不敢诉等顾虑及困难,引导农民工积极维权。在立案时,只能对农民工的诉讼主体资格进行一般性审查,对于拖欠工资的事实,不做实质性审查,同时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全部缓交至兑付工资时或案件执结时,决不因农民工的诉讼行为而增强其经济负担。
二、成立巡回法庭,深入案发地,优先审理,优先调解
卧龙区法院的民、商事业务庭及七个人民法庭均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案件”巡回法庭,挑选具有丰富审判、调解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作为巡回法庭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深入到案发地,送达各类法律文书并着重做好庭前调解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并有履行能力的用工单位或个人,尽可能督促其当庭履行,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确实存在歧视性态度的,要依职权果断采取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法律手段,坚决杜绝用工单位的观望、拖延情绪,避免一陈风。
三、抽调精兵强将,加大执行力度
对于正在执行的二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及时充实了执行力量,在人员配置及后勤保障上做到了“二个优先”。既要注意工作策略,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保效率,强措施,把先行部分兑付后与执行和解进行有机结合,把执行和解与强制执行措施并举,务求实效,把省院规定的一个月内结案的措施,落到实处。
四、启动协调机制,注重社会效果。
在会议结束后,卧龙区法院迅速与卧龙区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会、劳动监察、仲裁委员会和区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多部门进行沟通、联络,整合社会力量,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不搞单兵做战,把社会力量的资源充分整合到这次专项活动中,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并拟选择典型案件,向媒体通报,扩大这次专项活动的影响范围,形成舆论氛围。
五、督促检查、责任到人
卧龙区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 活动领导小组及本院督查部门,全天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审理、执行案件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审理缓慢、执行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要进行定期通报。对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业务部门及案件承办人,要实行责任到查,全方位做到我院“拖欠农民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的活动能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