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丁清凌)“感谢法警队的同志,你们辛苦了,不到1个月就把钱要回来了!”“是你们牺牲了休息时间,风雨无阻地为我们要回了赔偿款!”6月12日下午,当15名种花生的农民从卧龙区人民法院法警队领到执行款时,禁不住喜笑颜开,连声道谢。
2015年,李某等15位农民分别在冯某处购买新型花生高效拌种剂“毒死蜱”,用于115亩地花生拌种。李某等人将拌药后的花生播种后,发现花生出苗率很低,收入和其他农户的花生正常亩产量相差很大,遂将冯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冯某于2016年10月28日前,按每亩500元的标准,赔偿李某等人花生收成损失共计575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15名当事人未能领到赔偿款。
2017年5月18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卧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警队副队长渠洋负责该案。6月10日,获悉冯某在家的法警们清晨7时冒雨来到青华镇前所村,将冯某堵在家中,并将其一举抓获。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冯某于次日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