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葭 通讯员 丁清凌)6月27日上午,卧龙区法院举行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会,卧龙区人民法院院长龚超将执行到位的4.4万余元农民工薪酬款发放到李某等21位农民工手中。
◆拒付工资玩失踪
2012年,江某承包了位于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赵四路旁的一项建筑工程,雇佣李某等21名农民工为其施工。后江某因与第三方发生矛盾,离开工地。经结算,江某向21位农民工出具了工资单欠据。李某等人多次催要,江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李某等人向卧龙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该院判决江某给付李某等21位农民工薪酬共计44300元。判决生效后,江某一直未履行。
2014年1月16日,李某等21位农民工向卧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江某下落不明,该院依法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控,未查询到江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遂到江某户籍所在地查找其下落,无果。
◆下地干活被逮捕
2017年5月18日,21位农民工向卧龙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江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并在市公安局梅溪分局报案。公安部门受理后,对江某进行了网上追逃。
5月31日,执行干警马星等得到江某在农忙时节回新野老家潘庄村干农活的线索后,立即奔赴潘庄村。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见证下,执行干警将正在干农活的江某控制。同日,市公安局梅溪分局依法对江某实施了逮捕。
◆住所搜出执行款
江某到案后,仍故意隐瞒其实际家庭住址,虚假报告其财产情况。6月15日,执行干警根据江某在国家电网登记的用户电表箱位置确定了江某的具体住所,并依法进行了搜查,当场搜出现金4万余元。
6月26日,卧龙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6个月。
6月27日上午,21位农民工历时5年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拿着法院执行法官发放的拖欠工资,李某等人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