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阵阵,细雨绵绵,6月21日上午,十余位当事人代表将两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判利民之案”“人民法院为人民 秉公执法树形象”的锦旗送到七里园法庭法官手中,感谢她们公正执法、高效审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0年8月7日,十位代表之一的兰某与南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购买商品房一套,面积100.63平方米,合计人民币276329元,并分两次缴清了房款。2013年6月3日,兰某领取房屋钥匙,在缴纳了水电气有线四项初装费、物业费等费用后,兰某将房屋装修好并入住至今。但直到2017年3月,南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没有为兰某所购房屋办理网签手续及备案合同。兰某遂于3月6日,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为他所购房屋办理相关手续。
像兰某这样遇到同样情况的当事人有八十余位。该批 案件受理后,七里园法庭庭长康宏高度重视,秉着“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的工作宗旨,迅速开庭,
并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写判决。2017年5月25日,该庭依法作出(2017)豫1303民初第1810号判决书,判令南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兰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随后,其他当事人也相继收到案件判决书。为感谢法官们公正高效的审判作风,该批案件八十余位当事人选出十名代表,将他们的感谢之情浓缩到一面面锦旗上,送到法官手中,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