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公职人员抗拒执行戴上手铐后还款

发布时间:2017-03-31 1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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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丁清凌)“你把我手铐打开!我有钱也不还,你们也拘留不了我几天!我当过兵,当过公务员,我是担保人,这不算什么事儿,平时工作太忙,正好去看守所歇两天”。3月20日,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老赖”张某嚣张地说道。

    2013年1月初,下岗失业人员刘某为实现其再就业,在南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担保贷款。经审查,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13年2月,刘某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阳市分行签订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刘某向银行借款50000元,年利率9.15%,期限两年。同时,公职人员张某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签订了反担保协议,约定反担保范围包括借款人本金、利息、罚息等。另约定,张某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借款到期刘某未还,张某于次日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期限届满后,刘某未及时偿还借款,张某也未按反担保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随后,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将张某诉至法院。2015年10月,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现金5.22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张某未如期申报财产情况。之后,执行法官又对张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但是均未查询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找到张某,向其发出“最后通牒”,若再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采取强制措施。张某仍置之不理,执行法官遂将张某带回法院,路途中,张某欲跳车窗而逃,被眼疾手快的执行干警抓住戴上了手铐。

    执行法官按照执行预案,决定对张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这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然而,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当日,张某主动与家人联系,履行了6万元执行款。

                                                        

责任编辑:丁清凌     

文章出处:2017年3月30日《河南法制报》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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