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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 通讯员常照军)同居没领证结婚,生下的孩子双方都想要,结果闹到了法院。近日,卧龙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2015年4月,王某和张某在外出打工中相识后相恋,后两人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儿子阳阳(化名),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两人相互了解不深,感情出现了问题就此分居。分居后,王某将阳阳带回娘家独自抚养。分居期间,双方因阳阳的抚养权问题多次进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阳阳归自己抚养。
开庭当日,法官组织张某、王某对孩子抚养权的争议焦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两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均不让步。法官再次向双方释明有关同居关系及小孩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由于阳阳自出生后一直跟随王某共同生活,由她继续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双方主动达成协议,阳阳由王某抚养,张某每月承担孩子抚养费用400元,张某有定期探视的权利。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