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夫妻因琐事闹离婚法官倾心来调解

  发布时间:2017-02-23 10:05:16


    本报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常照军)2月6日,农历正月初十,张某和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化解了俩人之间的心结,夫妻俩和好如初。

    2016年10月,王某和张某经人介绍后相识,张某对王某一见钟情,二人情投意合,当年年底两人共同牵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但在婚姻生活中,由于各自的生活习惯不同,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当王某再一次与张某争吵后,赌气搬回了娘家,张某多次去其娘家找王某,王某都避而不见,张某一时冲动,一纸诉状递交到了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详细研读分析原告起诉离婚的理由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此案应调解结案。

    2月6日,农历正月初十,当人们还沉浸在新春佳节的喜庆中时,承办法官趁着春节的浓厚氛围和家家团圆的契机,调解夫妻俩之间的矛盾。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后,承办法官为他们分析了双方感情隔阂,并适时加以引导、劝阻和调解。当日,法官当着夫妻二人的面指出了双方矛盾纠纷的原因,并意味深长地对张某说,作为丈夫应当保护好、爱护好自己的妻子,遇事要多忍让,多沟通,理性面对婚姻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解决,互相包容、理解,才会有美好幸福的生活。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这对小夫妻的离婚闹剧终于结束了。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月23日N2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