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错了,不该到处躲避,我们这就把钱还上。”近日,被执行人张某的妻子来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还款结案。
2015年,被执行人张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法院判决支付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本金36000元及利息。该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后,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督促其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然而,张某为了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千方百计隐藏行踪,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不向法院提供自己的财产状况,且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近日,该院执行局通过种种努力,得知被执行人张某在某洗浴中心洗浴,遂立即前往依法将张某当场带回了执行局。
在执行局,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老赖”张某坚持声称,自己并不是不想还钱,而是手头上实在没钱还债了,法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当执行人员要求其予以正面直接回应后,张某先以沉默对抗,然后又以身体不适为由拒不回答任何问题。鉴于张某毫无悔改之意,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实施强制拘留措施。
张某被拘留后,立即服了软,认识到了自己躲避执行的行为是错误的,并表示要改正错误,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写了一份悔过书交给法官,希望法院能给他一个机会偿还欠款,希望法官能够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最终,张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张某的妻子将执行款送到了执行局,执行人员立即将执行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手中。
执行法官再次提醒,被执行人应自觉履行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而逃避执行,逃避执行的最终结果会给个人的生产、生活空间产生更大的不利影响,不如趁早丢掉幻想早日履行法定义务,避免惩罚进一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