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7-02-22 08:56:55


    “要不是法官责任心强,我的工钱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要回,感谢法官。”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原告李某在调解书上签完字后,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2015年4月,张某因儿子结婚需要新房,遂找到本村开办小工程建筑队的李某来承建,双方签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完工日期为2015年11月,并约定房屋建成后经验工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2015年12月3日,张某的儿子结婚后搬入该房屋居住,但至今未付清工程款。李某遂找张某催要余下工程款,而张某却以李某承建的房屋屋顶漏水为由拒绝付款,后经中间人多次调解未果,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余下工程款18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分歧并不大,有可能调解处理,遂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应相互体谅对方难处,并与原被告一起到现场实地勘察房屋现状,发现原告李某在施工中确有瑕疵存在,被告张某的两间房屋屋顶有漏水现象。针对房屋存在漏水的实事,承办法官现场进行了调解,通过对双方进行教育,原告李某当场表示三日内将被告房屋屋顶修理完毕,被告张某也表示完工后三日内给付李某剩余工程款18000元。

    该案在承办法官合情合理、耐心公正的调解下,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于是出现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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