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多举措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发布时间:2017-02-13 09:39:35


    近年来,卧龙区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积极性,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审,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促进了司法公开,推进了司法民主。2016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448件,其中刑事参审223件,民事参审3069件,行政参审146件,取得了较好效果。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在选拔和任用人民陪审员时坚持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原则,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三道关。

    二是考虑到人民陪审员来自普通群众,该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之间乡土风俗易通、情缘距离更近等优势,让陪审员注重对案件进行庭前和庭中的调解,使陪审员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根据人民陪审员职业工作情况、个人志愿、职业特点选择案件,合理安排陪审员参与陪审,并通过定期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实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四是制定《陪审员管理使用工作细则》,明确陪审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建立陪审档案,对陪审员的工作态度、纪律作风、工作业绩等进行细化量化考核,结合年底评先评优开展优秀人民陪审员评比活动,并给予物质奖励况,法院对陪审经费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工作补贴等需要,激发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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