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卧龙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耐心说和和倾心调解下,化解了俩人之间的心结,夫妻俩和好如初。
2016年10月,王某和张某经人介绍后相识,张某对漂亮大方的王某一见钟情,二人情投意合,当年年底两人共同牵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但在婚姻生活中,由于各自的生活习惯不同,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当王某再一次与张某争吵后,赌气搬回了娘家,张某多次去其娘家找王某,王某都避而不见,张某一时冲动,一纸诉状递交到了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详细研读分析原告起诉离婚的理由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发生纠纷的原因在于二人缺乏婚姻生活的经验,不懂得夫妻之间还需要谦让和包容的道理,认为此案应调解结案。
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后,承办法官为他们细致分析了双方感情隔阂、心里误会,并适时加以引导、劝阻和调解。当日,法官当着夫妻二人的面指出了双方矛盾纠纷的原因,同时,也劝导着二人,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解决,互相包容、理解,才会有美好幸福的生活。
在办案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下,两人当庭表示今后会珍惜家庭和夫妻感情,相互包容。最终,夫妻俩和好如初,牵手走出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