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蒲山法庭在石桥镇郭庄村村部,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并邀请村民进行旁听,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现年86岁的朱老太和丈夫育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其中三儿子和大女儿已去世,三女儿智障。老人称,多年来,她一直跟随三儿子生活, 2012年,三儿子醉酒后发生意外事故,不幸死亡,她继续与三儿媳妇共同生活并将孙女带至上小学。三儿媳在其女儿上学不需要朱老太照料后,立即将其逐出家门。如今,她卧病在床,儿女们即不探望,也不负担医疗费用,几个子女均不予赡养,朱老太无家可归。无奈之下,朱老太将四个子女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四个子女对其尽赡养义务。此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进行说服教育和情与法的疏导,原告朱老太与四个子女最终当庭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束后,旁听的一位村民兴奋地说:“没想到在家门口也能审案子,法院真是替咱群众着想。”参与旁听的群众一致认为,法院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而且能够让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同时也学习了法律知识。
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卧龙区人民法院选取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深刻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就地审案,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也为广大人民群众送去生动、直观的法律教育,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