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凑齐3万元给你们送来了,请把我的信息在名单中删除吧,脸上挂不住呀!”10月17日下午,被执行人赵某某主动来到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了义务,临走时赵某某还不忘叮嘱执行人员千万要记得将其姓名从名单里删除。
2010年8月,被执行人赵某某在筹建酒店过程中,向张某借了3万元。当张某急需用钱找赵某某索要时,赵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张某遂一纸诉状将其诉之法院,法院判决赵某某还款。判决生效后,赵某某无视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义务,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赵某某采取各种方式躲避法院的执行人员。为了震慑那些拒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老赖”,该院适时公布了一批被执行人“黑名单”,其中就有“老赖”赵某某。自从 “老赖”黑名单公布后,赵某某的生意冷清了许多,为了避免给自己的声誉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于是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今年以来,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卧龙区人民法院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陆续推送“老赖”名单,截至目前已累计曝光82人。在面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做法,使得被执行人在社会信用、信誉、生产经营及减免税和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以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效地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院执行的高效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