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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丁清凌)无业男子胡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竟然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再次实施诈骗,最终将自己第6次送进了监狱。近日,卧龙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1979年至2014年,胡某曾5次因抢劫、盗窃、诈骗、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5月1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胡某和贾某预谋冒充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骗取财物。他们伪造了印章、文书、证件等,在互联网上搜集全国多地的举报信息,给举报人、被举报人或打电话,或邮寄文书,以能够解决举报人举报的问题或者被举报人不受纪检监察部门查办为由,骗取举报人或被举报人钱财。2015年1至9月份,受害人孙某被胡某、贾某等人骗走27万余元。2015年底,胡某、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胡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