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丁清凌)挖沟放树发生纠纷,为吓唬邻居,韩某从家里取出一支猎枪,朝天上放了一枪。日前,卧龙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韩某拘役五个月。
韩某是卧龙区潦河坡镇人。2015年三四月份,他从一收废品处非法换取单管猎枪一支及子弹四发,藏于家中胶桶里。2016年2月17日,韩某因挖沟放树,与邻居发生争吵。他跑回家里,取出猎枪朝天上放了一枪,后将枪及剩余的三发子弹藏在叔叔家的红薯窖中。
民警将韩某抓获后,从红薯窖搜出枪和子弹,依法收缴。经检验,韩某非法持有的枪支为火药动力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韩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依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④5
文章出处:2016年7月12日《南阳晚报》W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