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常照军)摩的司机罗某晚上在火车站附近拉客,见客人系外地人且单身,遂生邪念暴力抢劫,结果因一念之差身陷囹圄。近日,卧龙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8月3日凌晨2时许,摩的司机罗某在南阳火车站广场北边坡道处看到外地务工人员支某,遂上前问其坐不坐摩的,支某没应声。罗某看到支某单身一人,又是外地人,遂生出弄几个钱花花的念头。于是,罗某便掏出水果刀威胁并用一细钢丝勒住被害人支某的脖子对其进行殴打,随后抢走支某100多元现金和一块卡西尼手表、银行卡、低保本及身份证。经鉴定,卡西尼手表价值30元。2015年8月5日凌晨1时许,罗某在南阳火车站广场西侧被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罗某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④3
文章出处:2016年7月5日《南阳晚报》W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