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调动工作为名 男子骗钱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6-22 08:48:53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常照军)魏某在跟黄某的姐姐谈恋爱期间,打着“政府部门有关系”的幌子,以能帮助黄某调动工作为名,骗取对方70000元。近日,卧龙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1年,魏某与黄某的姐姐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2013年1月至5月,魏某到黄某家中,对黄某的家人说他认识市里一位领导,能帮助黄某调动工作,但需要活动费用。黄家人信以为真,给了魏某70000元。魏某拿到钱后,全部用于个人挥霍。黄某发现被骗后报警。

    2016年1月20日,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他的家属与黄某达成调解协议,返还了全部钱财,获得黄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魏某已将赃款全额退赔,并获得黄某谅解及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④3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6年6月22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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