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院长乔国和开庭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发布时间:2015-12-31 09:06:37


    12月30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乔国和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2010年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独山部队将71699部队营房工程承包给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层层转包后,由被告人薛某带领屈某、黄某等班组工人建设部队营房。工程完工后,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合同支付给薛某7839242元。薛某只将其中的部分用于发放工人工资,现欠屈某等7名工人工资共计404200元。

    2013年11月24日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此案后,多次联系薛某未果。2014年5月20日,该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薛某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被告人收到该指令书后仍不支付。南阳市公安局蒲山分局与2015年5月19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其刑事拘留。2015年6月2日,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组织了举证、质证程序,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提出其在方城等法院立有案件,待债权实现时一定偿还债务,合议庭决定对此案进一步调查后择日宣判。

    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有力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河南全省法院连续开展了七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来,卧龙区法院在日常刑事审判工作中高度重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运用刑罚武器,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者,保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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