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下午,南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在中院研究室主任卢国伟、副主任肖新征的陪同下,到卧龙区人民法院对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卧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乔国和详细汇报了该院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制度的出台背景、探索实施情况和不断完善取得的成果。2010年,卧龙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开始担任审判长对“六类案件”进行审理。2013年河南省高院将卧龙法院确定为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后,院党组对审委会委员再次加压,相继把发还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一审案件纳入审委会委员的办案范畴。2015年初,卧龙区法院在谋划本年度整体工作时,提出审委会委员作为卧龙区法院的一级主审法官,全部下沉一线,年度担任审判长办结案件不得少于40件的工作目标。截止11月,卧龙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全部高质高效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办案任务,共办结案件608 件,有力带动了全院审判质效的大力提升,全年提前一个月实现全院人均结案45件的目标任务,为南阳市法院系统人均结案数量最高的基层法院。
乔院长指出,审委会委员带头多办案、办好案这一制度的确立和推行,一是有利于提高审判委员会委员自身素质和同志们办案积极性;二是有利于案件调解;三是有利于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四是有利于提高当庭裁判率和当事人满意度;五是有利于传、帮、带,为年轻法官做引领、示范、指导,提高其驾驭庭审能力;六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办关系案、金钱案的风险降到最低;七是有利于及时化解有信访矛头的案件。截止目前,卧龙区法院共立案9490件,结案5509件,人均结案57件。在此基础上,力争明年人均结案不低于80件。
庞景玉院长认真听取了乔院长的情况汇报,并与17位审委会委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同时,庞院长对卧龙区法院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庞院长指出,《卧龙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这一制度符合司法改革目标,符合三严三实精神,是化解人民法院目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良好办法。在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后,案件大幅上升,卧龙区人民法院班子组织有力,整合资源放到一线审判,弥补了审判力量不足,解决了案多人少问题,为全市法院走出了一条路。这充分证明卧龙区人民法院党组是团结务实、有凝聚力、有号召力的班子,卧龙区人民法院干警队伍是战斗力强、创先争优意识强、干事创业氛围浓的队伍。希望卧龙区人民法院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
庞院长要求:卧龙区法院一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提高服判息诉率;二要进一步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改变目前粗放式管理模式;三要加大争先创优的力度,为全市其他人民法院树立榜样;四要狠抓队伍建设,一定要从严治警,严格执纪办案,坚决遏制司法腐败滋生蔓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