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来到市人民北路建材市场院内,公开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由于天气突变下起了雨,庭审冒雨进行,围观的市场商户、周边居住群众坚持参加完了庭审。
2014年7月20日,原被告就位于南阳市人民北路北建材批发市场新8#楼一层2间门面房签订了《租房协议》。该协议约定了租赁房屋及租金支付金额、方式,并注明此合同长期有效。2015年7月20日,原告将2016年全年房租26000元打入被告账户;2015年7月24日,被告给原告下发通知,通知原告腾房不再续租。原告认为被告违约,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租房协议有效并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法庭辩论时,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但是丝毫没有影响到庭审的正常进行,现场秩序有条不紊。看着雨中穿着单薄的法官,商户们纷纷回去取来雨伞,撑起来默不作声的站在法官的身后,法官的头顶飘起了朵朵“伞花”。雨越下越大,旁听的市场管理人员迅速行动,在庭审现场搭建了临时帐篷。围观的群众一个个撑起伞继续旁听,丝毫没有找地方避雨的意思,远远看去那一朵朵“伞花”、一个个帐篷格外引人注目。
调解过程中,法官们紧紧抓住案件矛盾的焦点,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因该案涉及整个市场商户利益,且具有一定教育意义,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法官们悉心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从情、理、法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帮他们分析利弊得失。经过法官和围观商户的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雨依旧,而承办法官们的心情如释重负,他们匆匆赶回法庭。此次巡回审判书写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朴实赞歌,体现了人民法官爱人民,人民法官人民爱的社会风尚,得到了受邀人大代表、市场商户和当事人双方的一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